• 2023湖北随州市广水市引进人才23人公告
  • 2023-06-15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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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着力破解专业化人才队伍储备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广水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3名,具体引才单位、职位及条件详见《广水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流程

本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对照《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分线下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考生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广水市应山街道东大街168号,电话:0722-6268672),现场进行报名。

①《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海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下载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⑤二代身份证;

⑥岗位要求的证书等相关佐证资料;

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⑧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

(2)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09005943@qq.com)。邮件名称请写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单位和岗位名称(例如:姓名+广水市一医院+医师1岗位)。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填写的时间为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广水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应由广水市委组织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线下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广水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应由广水市人社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引进流程的全过程。在报名期间,广水市委组织部和广水市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应聘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的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随州市范围内的公办教师报考的,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并经核实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向广水市人社局提出调整申请,由广水市人社局核准后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已报名考生。